华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2-25浏览次数:364

华南农办〔2007〕71号

 

为贯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的精神,规范和强化本科实践教学工作,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

1.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深化理论知识、进行科学训练、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实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内容。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是创建一流本科教学的基本保证。

2.学校各级领导必须把实践教学工作列入教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实践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把实践教学质量作为衡量校、院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3.教务处要切实加强对实践教学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各教学单位要明确实践教学目标与责任,保证经费到位,并按照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确保实践教学计划的落实,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二、加强实践教学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率

4.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实验室以及仪器设备使用登记与管理工作,加强实践教学场地和仪器设备维护,落实维护措施,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0%。实施教师首开实验认定办法。广泛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在实验、实习等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5.加强实践教学文件与档案管理。各教学单位每学期末要按照课程做好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实验实习指导书、实验实习教学计划、实验实习记录、学生的实验实习报告等文件的整理归档,促进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人员的数据采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6.加强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初将实践教学计划及经费预算报告提交学校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做到不挤占、不挪用实践教学经费。学校每学期对各学院(专业)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后期实践教学经费的划拨依据。

7.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实验、实习教学必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实验课的开出率必须达到100%,不得随意更改、压缩实验实习教学计划;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各项实习计划并加强指导与检查,实习指导老师必须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保质保量完成学生实习任务;要切实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8.确保实践教学环节学时比例。各教学单位在人才培养计划修订或制订中,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哲学、历史学和教育学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学、工学和农学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学时)的25%。

9.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超过80%,并纳入实验教学大纲。

10.鼓励对课时较多、覆盖面大的实验课程单独设课。改变实验课教学依附于理论课教学的状况,支持按照课程群将分散设立的课程实验进行整合,独立设课。

11.鼓励教师将科学研究与实验教学内容更新相结合。根据学科特点,深化实验教学方法的改革,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教学模式,形成以自主式、研究式为主的学习方式,融合多种现代教育技术方式辅助实践教学,推进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设立创新性实验项目,促进学生自主创新的兴趣与能力的培养。

12.推进实验教学考核方法改革。根据实验课程的不同教学要求,注重考核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减少实验课笔试的比重,增加研究报告、课程论文的比重,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13.鼓励教师发表高水平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支持学生在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申报专利,并给予奖励。加大力度培育实践教学成果,全面带动我校的实验课程建设水平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四、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14.加强实验室与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的科学论证。学校成立实验室与校内实习基地建设论证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新建、恢复、分立、合并、撤销的教学实验室及校内实习基地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各新建、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协调配合,努力构建一个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管理高效、利用率高的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与保障体系。

15.加强实验室调整、合并和重组工作。实验室建设立足于实验教学改革,以各学院(部)大楼建设(新建或调整)为契机,按照“一个体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二级管理(校级、院级)、三个层面(校级基础实验中心、院级专业基础实验中心、专业课实验平台)”的指导思想和“资源共享、节约高效”的原则,做好实验室整体规划,对现有实验室进行调整、合并和重组,由按课程设实验室转变为按学科或学科群设置实验室,避免分散建设和重复建设。建立和完善校、院二级教学实验中心,逐步推进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向实验教学实体转变。加快新办专业的紧缺实验室建设。

16.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做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整体规划,抓紧解决新办专业紧缺实习基地问题。校本部基地优先保证本科实践教学需要,建设一批满足教学需要的温室和网室,加快增城教学科研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我校产学研合作办学的优势与特色,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课程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与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紧密结合,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渠道,探索构建实践与就业一体化平台。

17.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校级和院级公共实验平台必须向本科生开放,鼓励科研型实验室向本科教学开放。继续完善大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引导学生进行探索性研究工作,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各开放实验室要详细制定实验耗材的成本价格表、开放实验情况登记表,做好开放实验的成本核算和实验情况登记等工作。学校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政策倾斜。

18.加强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和实验实习教学大纲的建设。要尽可能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主干课程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列入校级教材规划,通过跟踪检查,确保实验教材编写质量和按期完成;学校对纳入校级、省级、国家级规划的实验教材给予一定的资助经费。学校每年检查实验教材选用情况。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

19.建立网络化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建立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系统、实验室安全动态管理系统等,切实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实现实验室资源共享。

五、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20.加强实践教学队伍规划与建设。学校与各教学单位要把实践教学队伍建设纳入到师资队伍整体建设规划中,建设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实践教学队伍。鼓励高职称教师指导实验和实习,青年教师必须承担实验、实习教学任务,积极选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作为兼职指导教师。推行实践教学队伍专兼职并举,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队伍建设模式。鼓励聘请研究生协助指导本科生实验。通过引进、在岗培训和“传、帮、带”等措施提升实验教学队伍的整体素质。

21.重视实验技术人员的选聘。制定符合实验技术人员特点的职称评聘政策,设立正高级高级实验师职称。

22.加大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重视实验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采取听课、培训、进修、研讨、交流、调研考察等多种途径,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保障实践教学效果

23加强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建立督导员、教师、学生和用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教前、教中、教后全过程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通过教学检查、督导听课、教学信息员反馈、毕业生跟踪调查、各实践教学环节的专项评估等方式评价实践教学效果。评价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新专业申报、学科建设等有关资源配置的依据。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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