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办〔2025〕2号 |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
2025年1月5日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状况,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华南农业大学章程》《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实施办法(试行)》等学校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反馈教学信息,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学第一线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反馈,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教学相长,持续推进本科教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一)学校设立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简称“校信委会”,是在本科生院指导下开展工作的校级学生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部、策划部、宣传部、调研部和实践部等5个部门。校信委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各工作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3名,委员若干名。校信委会配备指导老师一名,负责日常工作指导。
(二)各学院设立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分委员会(简称“学院分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3名。学院分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委员若干名。学院分会配备指导老师一名,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原则上由负责教务工作的老师担任。
(三)每个班设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
(四)校信委会成员、学院分会成员和各班教学信息员,统称为“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届任期1年。
第四条 任职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乐于奉献;
(三)学习成绩优良;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结合作精神,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善于与师生沟通交流,敢于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校信委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除符合以上(一)至(四)的条件外,在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学院分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参照校信委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各班教学信息员原则上由学习委员担任,特殊情况下可由所在班其他品学兼优、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
第五条 选聘程序
(一)校信委会成员选聘。主席、副主席选聘采取个人申请、本科生院组织资格审核、召开选举会议等程序,投票表决确定聘任名单;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委员选聘采取个人申请、校信委会组织资格审核、面试等程序确定拟聘任名单,经本科生院审批后确定聘任名单。校信委会聘任名单报本科生院备案。
(二)学院分会成员选聘参照校信委会的选聘程序,由学院自主聘任并将名单报本科生院备案。
(三)各班教学信息员由学院选聘,聘任名单报校信委会备案。
第六条 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校信委会工作职责
1.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各学院分会开展全校教学信息反馈工作,收集反馈信息,汇总整理分析,撰写反馈分析总结报告。
2. 组织开展教学质量专项调研活动,通过问卷制作、反馈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撰写分析报告等方式,向学校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
3. 定期与学院分会开展沟通交流活动,了解各学院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解答学院分会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对学院分会和各班信息员进行工作指导。
4. 每学年组织开展考核与评优工作。
(二)学院分会工作职责
1. 与校信委会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传达学校及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布置信息收集任务,及时向校信委会汇报本学院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2. 负责对本学院各班教学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各班信息员召开工作会议,全面收集本学院同学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组织协调本学院内各班信息员之间的工作,解决各班信息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对各班教学信息员收集反馈的教学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向校信委会提交相关材料。
(三)各班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1. 按照校信委会和学院分会的工作安排及要求,对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学风状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等情况,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学院分会或校信委会公共邮箱等途径进行日常反馈。
2. 参加学校组织的定期教学信息反馈工作,根据反馈问卷内容收集所在班同学对授课教师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授课教师。
3. 做好同学与授课教师、教学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保持信息流通顺畅。宣传学校及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改革举措等内容。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需要保密的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做到积极反馈和有效反馈。
第七条 考核与奖励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在任期内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因主观臆断造成反馈教学信息不真实不客观,或隐瞒、谎报教学信息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解聘。
(二)本科生院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的质量与数量及工作表现等情况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教学信息工作先进分会、优秀教学信息学生干部和优秀教学信息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中,教学信息工作先进分会7-10个,优秀教学信息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3%,优秀教学信息员比例不超过40%。优秀教学信息学生干部和优秀教学信息员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能同时申请评选。
第八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学校的综合测评中加分标准,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和各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各部门、教学单位和教职员工应配合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
第十条 本办法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10〕8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