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近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予以转发。
一、双学士学位政策要求
依据《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号)第十五条: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在本校***本科学生中设立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
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审批程序包括:学校应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同意后提出申请,报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学校应明确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学生进入及退出的管理机制。经省学位委员会审批的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通过高考招收学生。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二、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研究,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进行申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表和汇总表。项目相应的《广东省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和《广东省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专家组论证意见。学院组织专家对学院拟申报的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进行论证。
(三)各学院须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jwcxjk@scau.edu.cn。
四、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学籍科;联系人:刘改莲;联系电话:13556055619。
附件:
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本科生院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