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南农办〔2010〕81号
第一条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组,是在教务处指导下以“反馈教学信息,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进行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的校级学生组织。为使学生教学信息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管理
1、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下设秘书部、调研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部等5个职能部门;
2、各学院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分会,并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分会成员由各班教学信息员组成,分会职能部门视各学院情况自行建设并报教务处审批产生;
3、每个班设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后报教务处审批产生;
4、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员协助组织,校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任职资格
1、华南农业大学全日制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
3、有较强的责任感,善于发现问题,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及时反馈教学(课堂、实验、实践)、教学设施及其他教学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课堂教学方面,包括:任课教师教学责任心,上课准备,教学内容安排(涵盖学科前沿动态及学科基本原理情况)、板书、语言表达、举止仪表、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辅导及作业批改情况;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情况;上课纪律情况(迟到、早退、旷课、课堂秩序等);教学效果等。
2、实践教学方面,包括:毕业实习、专业实习、专业调查、学生科研状况、论文写作与答辩及专业竞赛等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3、学校教学管理方面,包括教学管理措施、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方法等。
4、学校教学基本设施的使用情况与问题,包括:教室、自修室、实验室、图书资料、音响照明等。
5、其他教学相关问题。
第五条 工作方式
1、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并开展本组织的协调、沟通、评优等各项活动。
2、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分会协助校教学信息委员会开展相关活动。
3、学生教学信息员按照教学信息反馈工作规范及教学信息委员会工作章程等要求,通过上课、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及时登录教学质量监控网反馈教学信息。
第六条 考核和奖励
1、教务处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的质量与数量及工作表现等情况每年一次对信息员进行考核,评出“优秀教学信息学生干部”、“教学信息工作先进分会”和“优秀教学信息员”。其中,优秀教学信息干部一般比例为1%~3%,教学信息工作先进分会一般为6~10个,优秀教学信息员一般比例为20%~40%,并进行相应的奖励。
2、教学信息委员会所有成员在学校的综合测评中加分标准参照《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08]7号)和各学院关于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期
学生教学信息员任期1年。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表现教务处有权提出更换意见。学生教学信息员如中途退出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第八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03]118号)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