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类项目的绩效管理,督促在建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项目管理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质量工程暨教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5年及以前获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必须参加此次验收,但以下情况除外:“精品课程”已升级为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等的按升级后的项目验收。若项目已升级为省级质量工程且通过校级验收的,不用参加本次验收;若项目已入选国家级的,可不参加本次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
2、2015年以后立项的按照原定研究起止时间,依据项目申报书及合同书圆满完成预期研究任务(或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可以参加此次验收,不作硬性要求。
3、2017年发文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及2017年之前立项、申请延迟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其中,2015年立项、申请延迟结题的必须参加此次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2。
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必须填写《延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7)说明延期原因。上述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的不得申请延迟。
二、验收方式及要求
(一)验收方式
采取组织会评或通信评审方式结题,结题专家组应由项目相关学科专家组成(3-5人),建议校外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一。结题程序不规范、不完整、专家意见过于简略或明显不具参考意义的项目,验收不予通过。
注:精品课程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两类项目按照要求应建有运行良好的网站,如无则验收不予通过。
(二)材料要求
要结合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见附件3)。各项目须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其中,教改项目须附结题报告),并做好目录,与《验收登记表》合并装订。
(三)验收结果
教务处将汇总各单位结题材料,组织专家验收,并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在全校范围内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三、材料提交时间
1、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各项目结题材料”(一式2份)及《验收项目汇总表》、《延迟验收申请表》、《项目撤销申请表》(见附件5、6、7,加盖公章各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行政楼329室)。
2、所有验收材料电子版按单位打包发至gjyj@scau.edu.cn,邮件标题注明所在单位。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凡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如有退休、离职等特殊情况,由所在单位负责联系项目负责人或安排其他教师负责结题;如仍无法参加验收的,学院可以申请撤项处理。不参加验收又未申请撤项的,学校将列入所在二级单位绩效考核扣分项。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结题项目的督促、审查、汇总等工作。
联 系 人:曹广祥 李艳丽 伍鹏
联系电话:85280052
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