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供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录取工作于本学期第9-10教学周(2023年4月17日-28日)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或者辅修学士学位的2021级、2022级学生,在符合《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2〕28 号)(附件1)报名条件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2023年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附件2)中招收要求的情况下,在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辅修管理中报名。
二、辅修专业是指在本科学习阶段,主修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另一专业的课程,达到辅修培养计划要求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士学位是指在本科学习阶段,主修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另一学科门类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与学位类别对应表详见附件3)。
辅修专业——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若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25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辅修学士学位——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后,若修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60学分),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修读时间与主修专业同步。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学习同时终止。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未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按辅修专业处理:如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如未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已修读课程按选修课处理。
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时,与主修专业学分相同、内容相近的课程(课程名称或课程代码相同),取得主修专业课程学分后,经本人申请、辅修学院认定及本科生院审核同意,相关课程可予以免修。免修的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总学分的20%(含20%)。
三、申请报名的学生于4月17日8:00-19日12:00前登录教务系统,在“辅修管理”菜单下选择“辅修报名”,选择报名辅修或辅修学士学位的专业,填写申请理由后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未在教务系统中报名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无效。
四、学生所在学院于4月19-20日12:00前审核申请学生是否达到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条件“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0及以上且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及格;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或处理)”,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学生报名资格,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审核不通过需要写明原因。
五、办学学院于4月20日12:00-26日17:00前,按《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2023年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的招收条件及计划招生人数,从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生中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或通过考核)择优录取,对于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学生要严格审核报读专业与主修专业是否属于不同学位类别;拟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并于4月26日17:00前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学生录取资格,填报《2023年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行政楼305,电子版发jwcxjk@scau.edu.cn。
六、本科生院核准后,录取结果于4月28日17:00前在本科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七、其它
1、辅修专业证书由学校自主颁发,辅修学士学位信息在“学位网”上以辅修学士学位注册。
2、请报读的学生在对选择修读的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收费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报名。
3、辅修教学是一个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的教学过程,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因身体原因等确需退读的,原则上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提出申请。
4、学生申请获批后,于当年秋季学期开始修读。按有关通知要求进行选课及缴费,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相关收费管理规定执行。如中途退出、未能完成所修学分或中途退课者,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附件:
1.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2 〕 28 号).pdf
2.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2023年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xlsx
4. 2023年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汇总表.xls
本科生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