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本科毕业班的所有教学工作(包括毕业实习、生产实习等)及所有课程成绩录入等工作,须在13周前(含13周)完成。各学院须在2023年5月22日至6月9日对2019级学生(含延长学习年限及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五年制的2018级学生及提前毕业的学生,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现将2023届毕业资格审核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对照各主修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系统培养方案模块(操作路径:培养方案--方案管理--执行计划管理--学分要求)中设置好各专业总学分要求,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必须完成的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和学分要求,然后在执行计划管理执行计划课程模块中,逐一核查各类课程的执行情况,如有错漏要及时修正。
二、毕业班成绩录入及管理
1、根据校历安排,本科生毕业班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其课程考核后任课教师须在第13教学周(5月21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体育部需完成毕业班学生体测成绩的录入工作。
2、本科毕业生中重修的课程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相关课程不相同,但符合课程替换或课程认定规定的,须在5月21日前完成课程替换或认定。
3、毕业班学生中因重修跟低年级修读的课程或全校性选修课,且需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任课教师成绩录入与正常考试班级学生同时进行,不得个别提前。
4、6月25日前,各学院导出保存2023届毕业生专业排名,并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打印路径:成绩管理-常规管理-查询统计分析-专业排名),用于学院及学校文博馆存档。
5、6月25日-30日,待本科生院同步毕业班学籍(时间另行通知)后,各学院打印毕业生(包括中途退学的学生)成绩表,一式三份并盖章(统一用A4纸、打印路径:成绩管理-常规管理-查询统计分析-学生成绩卡-高级打印-学生成绩表,用于毕业生本人、毕业生档案以及学校文博馆存档),成绩表要保持整洁。
三、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1、各学院根据《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对本学院学生的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对毕业班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2、对照毕业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列出毕业、结业、肄业、只发学习证明、延长学习年限(达到最长在校学习时间者除外)、授予学位及不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另外,修读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操行评定或体育考核不合格者按结业处理。
3、开设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的学院,对照各专业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辅修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辅修及辅修学士学位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进行审核。辅修审核需在主修给予毕业结论和学位授予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需与主修学院加强沟通。
4、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当严格按《华南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18〕75号)规定,逐个审核2023届毕业生(含提前毕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结业换毕业学生授予学士学位资格,提出各专业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学院要做好学位审核的会议纪要,对不授予学位的,要说明理由;辅修学士学位、结业换毕业、提前毕业学生授予学位情况应单列)。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要在学生汇总名单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5、学院对拟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式样见附件2),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6、请各学院教务员根据各类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审核情况,填报《XX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连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统一于6月9日17:00前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科,电子版发至jwcxjk@scau.edu.cn;本科生院汇总复核后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7、6月中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时间待定。
8、本科生院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的名单,分别对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对不授予学士学位但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只颁发毕业证书。领取相关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 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本科生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