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二、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以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三)高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实践;
(四)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五)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六)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七)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美育合作机制建设;
(八)高校美育智慧教育赋能的实践;
(九)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十)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十一)高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十二)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三、工作原则
(一)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四、报送要求
(一)案例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内容。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1。
(二)征集活动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参评。参赛人员需提交知网、万方或维普的案例查重报告,要求重复率不高于30%。
(三)每个案例负责人为1人,成员不超2人。
(四)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查重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和个人请于4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盖公章)原件提交至本科生院(行政楼326),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nms91@scau.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统一命名为“XX学院(部处)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资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并遴选4个案例向省教育厅推荐。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倪妙珊 李晨光
电话:85282135 85286194
本科生院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