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运行科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889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二、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以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三)高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实践;

(四)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五)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六)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七)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美育合作机制建设;

(八)高校美育智慧教育赋能的实践;

(九)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十)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十一)高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十二)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三、工作原则

(一)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四、报送要求

(一)案例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内容。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1

(二)征集活动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参评。参赛人员需提交知网、万方或维普的案例查重报告,要求重复率不高于30%

(三)每个案例负责人为1人,成员不超2人。

(四)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查重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和个人请于422日前将纸质材料(盖公章)原件提交至本科生院(行政楼326),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nms91@scau.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统一命名为“XX学院(部处)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资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并遴选4个案例向省教育厅推荐。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倪妙珊 李晨光

电话:85282135  85286194


附件1: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

附件2:案例报送汇总表.docx

 

 

本科生院   

202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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