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教前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授课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5-14浏览次数:655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拟于5月底开展本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为保证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教师授课数据的准确、完整和评教数据的客观、公正,现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和教务员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出课程情况。

一、核对范围

本学期开出课程

二、核对时间

514日—517

三、核对方式

1、请各位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学生成绩”,进入“学生名册”,核实本人本学期授课任务信息是否错漏;选课学生名单可点击“考勤表”查询。如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本单位教务员更正。

2、请各单位教务员核实本单位本学期开出课程、授课教师及授课班级。如信息有误,请于517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更正。

四、不评教申请

1、个别特殊课程,如起始周在评教时间之后的课程、多人合上且本人授课不足8学时的课程等,任课教师可以申请不评教,由开课单位填写《不参与评教课程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军事训练、创新创业实践、劳动教育不需提交申请,系统直接设置为不评价。

2、个别特殊情况学生,如未参与教学活动、缺课达1/3及以上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参评的学生,任课教师需向单位提交不参评学生名单(重修生及已通过教务系统网上申请了免听、免修的学生,系统直接设置相关课程为不评价,教师无需提交名单),由开课单位填写《不参与评教学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

五、注意事项

1、授课信息核对关系到评教结果的准确性,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进行核对,评教开始之后将不能更改授课信息;因不进行信息核对而造成评教结果不准确由个人自行负责。

2、附件1、附件2经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517日前报质量管理科(行政楼325),同时发送电子版到30524712@qq.com

 

附件:附件1.不参与评教课程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不参与评教学生申请汇总表.xls

 

 联系人:林老师

 话:020-85281631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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