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7月10日下午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制定好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格式和内容。
一、请学院再次核对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格式和内容表述是否完整准确,不同专业在格式上应保持一致。
二、请各专业再次对照《华南农业大学关于2024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查看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人才培养方案修改注意事项如下:
1、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否明确为“拔尖创新人才”或“行业领军人才”。
2、主干学科应与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一致。
3、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确定专业核心课程5-8门。
4、课程结构应有简要描述,例如“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课内总学时为2768学时,学生毕业应取得总学分为15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72.5学分,选修课程43学分,实践课程39.5学分”,并仔细核对表格中的学分、学时及相应统计比例是否准确无误。
5、工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要按照相应专业认证的要求制定,核对其中数据累计是否无误、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是否合理等。
6、人才培养计划进程表中学分、学时、课程名称和开课单位是否准确无误,若有多个开课单位的,只保留一个。
7、课程英文名称中实词的首字母大写,虚词(如a, the, with, for,of,on, in,at, to, and 等)不用大写;数字要用罗马数字,如 College English Ⅰ,College English Ⅱ。
8、课程代码须补充完整。
9、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安排准确无误并备注清楚。
四、确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责任人
请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最后一页明确相应的负责人:
撰写:专业教师 审核:专业主任
核定:教学副院长 终审:学院教指委主任/院长
请按照以上要求在本科生院发给各学院的版本上修改,于7月17日前把完善后的终稿电子版发送到160130587@qq.com;同时请学院统一提交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责任人名单纸质版至行政楼306。
如有疑问,请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13710805463。
本科生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