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双千”计划促就业微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毕函〔2025〕6 号)精神,结合《华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推动我校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开展我校“双千”计划促就业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均可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市场需求及就业工作实际申报微专业。其中,“红黄牌” 提示专业、上一年度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偏低、去向落实情况处于本校后 1/3 等就业质量不高、社会需求减少的专业所在学院,须提出建设1-2个能够赋能该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的微专业需求,并快速联动相关依托学院推进微专业建设。
(二)申报条件
1.少精尖跨:“少”是指课程少,一般由5~6门课程组成,总学分10-12学分,培养周期为1-2个学期;“精”是指围绕微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设计课程,课程体系兼具科学性、前沿性、适应性和技术技能应用性;“尖”是指聚焦科技前沿、战略新兴产业;“跨”是指跨专业、跨学科,促进交叉融合。
2.保障有力:具备完善的师资队伍(鼓励校企双师授课)、教学用房、实训基地等办学条件。微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学院微专业的建设规划和教学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微专业的建设与教学落实,并主讲该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
二、申报类型及重点方向
(一)申报类型
1.急需紧缺型
主要面向社会需求减少的相关专业学生,优先瞄准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就业市场人才急需领域(参照附件3),帮助学生向紧缺岗位迁移。
2.应用技能型
主要面向就业竞争力不足学生,重点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专业+人工智能应用”“专业+职业通用能力” “专业+执业证书”为模式设置课程,通过校企联合实训、真实场景模拟、职业技能认证,帮助学生快速掌握实用技能。
3.交叉复合型
主要面向学有余力学生,聚焦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革新趋势,开设跨领域、跨专业课程,培养学生具备高端岗位需要的跨界整合能力。
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微专业面向大三及以上年级招生,培养周期为3-12个月;交叉复合型微专业面向全部年级招生,培养周期为1-3个学期。
(二)重点方向
本次立项建设数量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及各单位提交的微专业申报情况确定。学校立项时,原则上急需紧缺型占比不低于 60%,应用技能型和交叉复合型不超过 40%。
三、申报流程
1.学院申报:微专业建设学院填报《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4)、《“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情况表》(附件5)、《“双千”计划入库微专业汇总表》(附件6),会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论证意见,于 2025年8月2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 3 份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科(行政楼305),电子版发送至jwcxjk@scau.edu.cn。
2.学校审核:本科生院会同学工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立项。
3.招生培养:本次立项的微专业,原则上在2025年9月完成招生后于10月开始授课培养,并于2026年7月前完成所有授课和实践环节,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学分认定或相关学习证书。
4.备案上报:微专业建设按照“成熟一个,开设一个”原则组织实施,经学校评审后正式开设的微专业,由学校每年3月底前、9月底前统一向省教育厅报送备案材料。
四、运行实施
1.招生安排。各学院自主确定立项微专业招生人数、招收对象、学生遴选办法等,报本科生院审定后,由本科生院统一发布报名通知,各相关学院负责宣传、选拔学生等。每位学生同一学期只能修读一个微专业,已修读微专业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
2.教学安排。鼓励探索以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现代智能手段创新教学方式,利用线上教学、互动学习、实践操作等方式,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鼓励学院深化校企合作,采用产学结合的教学方式,实现校企双师授课;鼓励创新采用多元化考核方式,全面、准确评估学生学习效果。
3.成绩管理。微专业成绩单单列,不纳入学生综合测评。
五、建设保障与评估监督
1.建设保障。学校为每个立项的微专业项目提供5万元建设经费(项目立项后下拨1万元,经中期检查合格下拨2万元,完成项目建设下拨2万元);鼓励学院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微专业坚持“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微专业纳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本科生院不定期组织开展微专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工作量认定。教师讲授的微专业课程纳入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其工作量按对应类型课程教学工作量的1.5倍计算。
3.推荐入库。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报送微专业材料,由省教育厅对满足条件尤其是教学保障有力、培养过程规范、学生满意度高的微专业材料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汇总、审核和入库。经汇总入库后的微专业才可查询认证。完成微专业学习后,学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认证。
联系人:刘改莲
联系电话:13556055619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双千”计划促就业微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2.《华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4〕36号).doc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