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本直研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4〕3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优本直研计划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优本直研计划工作组,统筹优本直研计划有关工作。
2.申请优本直研计划的学院须根据《实施办法》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和人才培养方案。工作实施细则应包含:学生选拔方式、导师入选条件、导师和学生关系建立、学业管理、考核分流、贯通培养、培养规模、启动时间等细节。优本直研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应包含:本科生、硕士生不同学籍阶段的毕业学分、条件等要求,明确不同学籍阶段的核心课程、必修环节等要求。
3.实施细则和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
二、审批立项
1.学校将对学院提交的优本直研计划实施细则、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院前期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进行准入审批。
2.本科生院与研究生院联合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开展“优本直研计划”招生培养工作,招生计划数由所在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以及办学条件提出申请,学校统筹下达。
三、材料提交
2026年3月31日前,请申报学院向本科生院提交《华南农业大学优本直研计划申报表》、优本直研计划实施细则和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相关审核的会议纪要。
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件交到本科生院学籍科(行政楼305),电子版发送至jwcxjk@scau.edu.cn。
四、注意事项
1.经学校同意,《华南农业大学“优本直研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学生选拔中申请条件修订为“专业排名前30%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
2.切实实施贯通培养,推进本研课程学分互认,提高本研一体化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优本直研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4〕34号).doc
联系人:刘改莲
联系电话:85280049
本科生院
2026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