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与能力的交叉融合,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华农办〔2025〕5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安排
2026年辅修招生主要面向2024级、2025级本科生。报名及录取工作定于4月20日至4月30日在教务系统进行。
二、招生计划填报要求
各学院应结合现有师资、教室及实验室承载能力,科学申报招生专业及名额。
1.修读说明: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同时报名、同时修读,在毕业审核时区分。如有学院只开办辅修学士学位不开辅修专业则须在附件2备注中注明。
2.新增辅修专业要求:新增专业可申请开设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本科生院审批。
3.授课要求:辅修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跟班听课或独立开班等形式进行教学。同一专业同一学年招收辅修学生30人及以上的,原则上应独立开班授课。
三、报送流程与时间节点
1.系统设置:请各学院于4月15日17:00前,登录教务系统“学籍管理—辅修报名管理”模块,完成招生计划及招收条件设置。
2.材料报送:填写《2026年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于4月16日12:00前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科,电子版同步发至jwcxjk@scau.edu.cn。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申请辅修的本科生应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后,仍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进行更深层次的学习或拓展,无学业黄色预警、红色预警及留级记录。
2.政策宣传:各学院应加强宣传引导。辅修专业: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若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18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士学位: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后,若修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36学分),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3.收费标准:辅修学费按学校规定的学分收费标准执行,各学院在填报计划时应做好相关咨询解答工作。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华农办〔2025〕57号).doc
2.2026年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xls
本科生院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