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满足学生就业和发展需要,学校定于2026年7月中下旬对2026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增设一次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时 间 | 工作内容 |
7月16日 | 成绩录入。目前教务系统已实现成绩分批录入功能,请相关任课教师须于7月16日前完成毕业班成绩录入工作。 |
7月17日- 7月24日 | 1.学院审核。在教务系统中完成以下审核:确定7月批次毕业、结业换毕业、辅修、辅修学士学位、微专业(所有已完成微专业课程的学生均纳入本次审核范围)名单; 2.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2026年7月批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拟授予名单和不授予名单。 3.学院公示。将拟授予和不授予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4.材料报送。请于7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籍科(行政楼XXX室): (1)《XX学院2026年7月批次本科生毕业审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发邮箱jwcxjk@scau.edu.cn;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 (3)结业换毕业、辅修学士学位学生须同时提交《华南农业大学毕业生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表(个人)》及成绩卡;辅修、微专业学生只需提交成绩卡。 |
7月25日- 7月28日 | 学校复核。本科生院汇总各类学生名单,复核2026年7月批次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确定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
7月29日- 7月30日 | 1.名单公示。本科生院对经复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 2.证书制作。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及盖章工作。 |
7月31日 | 证书发放。发放7月批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21〕68号)、《华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25〕36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形成规范会议纪要。
3.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逾期未报送材料者,顺延至下一批次审核。
附件:XX学院2026年7月批本科毕业生审核结果统计表.xls
本科生院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