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请各单位落实做好本学期督导、领导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对象
建议各单位督导、领导聚焦不同教师群体进行听课评价。
二、听课要求
督导听课不少于10节/人,领导听课不少于8节/人。单位领导同时担任督导的,按领导听课要求。
三、听课课程规划及听课评价填写(操作流程见附件)
听课前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规划听课课程,听课后及时在平台填写听课评价。听课评价填写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21日23点59分(第17周星期一)。
四、听课数据统计及听课情况公布
各单位听课情况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填写的评价数据为准(不需要各单位提交数据统计表),各教学单位听课情况将于学期末进行全校公布。
五、其他事项
本学期取消同行听课工作。综合评价统计时,原同行评价10%的占比,平均分配到学生评教和督导领导评价中,各增加5%,如任课教师未被督导领导听课的,按学生评教占100%计算。
联系人:李宝盛 电话:85281631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