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就业和发展需要,学校定于2026年9月对2026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增设一次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时 间 | 工作内容 |
9月9日—18日 | 1.学院审核。在教务系统中完成以下审核:确定9月批次毕业、结业后换发毕业证书、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微专业名单; 2.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2026年9月批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拟授予名单和不授予名单。 3.学院公示。将拟授予和不授予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4.材料报送。请于9月1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籍科(行政楼305): (1)《XX学院2026年9月批本科毕业生审核结果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xjk@scau.edu.cn;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 (3)结业后换发毕业证书、辅修学士学位学生须同时提交《华南农业大学毕业生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表(个人)》及成绩卡;辅修、微专业学生只需提交成绩卡。 |
9月19日—22日 | 学校复核。本科生院汇总各类学生名单,复核2026年9月批次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 |
9月23日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2026年9月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
9月24日—30日 | 1.名单公示。本科生院对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名单进行公示。 2.证书制作。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及盖章工作。 |
9月30日 | 发放9月批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21〕68号)、《华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南农办〔2025〕36号)等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形成规范会议纪要。
3.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逾期未报送材料的,相关学生顺延至下一批次审核。
附件: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