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本科教学督导员和优秀督导组的通知

来源:{文章出处} 2024-12-31点击量:10

各校级督导员、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校本科教学督导机制建设,激励督导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340)(附件),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优秀本科教学督导员和教学单位优秀督导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级优秀本科教学督导员评选对象为现任校级督导员,优秀督导组评选对象为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督导组。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本科教学督导员评选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乐于奉献。围绕学校工作安排,出色完成各项督导工作任务。

2.熟悉督导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本科教学相关规章制度,在学生学习、教师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准确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督导工作成绩突出,在引导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任期内无违反督导委员会的规定,无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

(二)优秀督导组评选条件

1.单位督导工作制度健全,措施完善,督导工作贯穿于人才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

2.能够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督导工作计划和目标,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在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准确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供可行的参考依据。

3.督导组工作成绩突出,在引导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和提高单位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任期内督导组人员无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

三、评选程序

(一)材料提交

请于202517日下午530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udao@scau.edu.cn邮箱,过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1.校级督导员提交个人届满工作总结(见附件2,内容包括完成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工作经验亮点等)。

2.各教学单位提交督导组届满工作总结(见附件3,内容包括完成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经验亮点等)。

(二)组织评选

本科生院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审批确定名单,发文表彰。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3〕40号).pdf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第十届校级督导员个人届满工作总结(模板).docx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单位督导组届满工作总结(模板).docx    

 

联系人:李宝盛  林宇健

联系电话:85281631

 

本科生院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