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客观评价课堂教学,落实教师同行、督导、领导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对象
建议督导和领导重点选听任教不满三年的新教师、学生评教结果排名靠前和靠后的任课教师和新开课程、实验课程等。教师同行听课不限。
二、听课要求
每学期教师听课不少于4节/人,领导听课不少于8节/人,督导听课不少于10节/人。
三、听课评价填写
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评价内容(操作指南见附件1)。平台填写截止日期为6月5日23点59分(第16周星期一)。
部分课程没有在系统排课的,可填写纸质版听课评价表(附件2),其余课程均在质量管理平台填写。
四、多重角色的填写
教师按本人的角色选择相对应的问卷进行填写(同行听课、督导听课、领导听课),每位教师只填写3类问卷中的其中一类。教学单位领导填写“领导听课”问卷,教学单位督导填写“督导听课”问卷,同时担任领导和督导双重角色的,填写“领导听课”问卷,其他教师填写“同行听课”问卷,体育部教师只填写“体育课”问卷。听课节数标准为各角色中的最高要求。
五、听课数据统计
听课数据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的数据为准,各教学单位系统管理员在平台查看数据,将平台数据与填写纸质听课表的数据汇总后,填写《2022学年第二学期同行、督导、领导听课统计表》(见附件3),于6月12日(第17周星期一)前报送纸质版至本科生院质量管理科(32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90409995@qq.com邮箱。各教学单位听课情况进行全校公示。
六、其他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同行、督导、领导深入课堂听课,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本科生院不定期抽查听课工作。
联系人:李宝盛
联系电话:85281631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