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构建多元教学评价体系,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新出台实施的《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52号)(附件1)文件要求,落实教师学院督导、领导、教师同行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对象
建议督导和领导重点选听任教不满三年的新教师、学生评教结果排名靠前和靠后的教师、新开课程的教师、实验课程等。教师同行听课不限。
二、听课要求
每学期督导听课不少于10节/人,领导听课不少于8节/人,教师同行听课不少于4节/人。同时担任领导和督导双重角色的,按领导听课要求。
三、听课任务认领和听课评价填写(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一)听课任务认领
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点击“我的任务”→“进行中”→按本人的角色选择其中一类评价(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点击“2023学年第2学期**听课” →点击右侧“听课规划”。
每位听课人员只需认领3类听课评价中的其中一类,同时为学院领导和学院督导的,选择“领导评价”;同时为校督导和学院督导的,选择“督导评价”,再分别选择学校督导听课和学院督导听课的问卷。其他教师选“同行评价”。
(二)听课评价填写(本学期开始按新文件采用新的听课评价表)
听课后请及时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评价,原则上不再使用纸质听课评价表。听课评价填写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23点59分(第16周星期二)。
听课人员按本人角色填写听课评价,学院督导填写“学院督导听课”问卷,学院领导填写“学院领导听课”问卷,同时担任领导和督导双重角色的,填写“学院领导听课”问卷,其他教师填写“同行听课”问卷,体育部教师只填写“体育课”问卷。同时为学校督导和学院督导的,按所听课的课程填写校督导听课问卷或学院督导听课的问卷。
四、听课数据统计
为提高听课数据的准确性和减少学院统计数据的工作量,期末统计听课数据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的数据为准,经学院系统管理人员核对后,本科生院对各单位的听课情况进行全校公布。
五、其他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同行、督导、领导深入课堂听课,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本科生院不定期抽查听课工作。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52号).doc
附件2: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流程(2024年3月更新).docx
联系人:李宝盛
联系电话:85281631
本科生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