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例行开展《华南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编制内容
质量报告立足于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展现学校本科教学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主要从2022-2023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个方面,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现状。
二、有关编制要求
1. 内容要求。质量报告以直观可读为编制原则,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如期把学校的特色、亮点、成效展现出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负责的数据核实、统计工作,提供的资料应提炼得当,内容以文字为主,辅以图表或案例等形式表述。质量年报信息将向全社会发布。
2. 统计口径。涉及数据统计口径及内涵说明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时间和解释为准。财务、图书等按照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计算;教学数据(如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计算。个别指标按指定时点统计,其他无时限要求的按现状计算。
3. 数据说明。本报告的相关数据信息须与学校当年填报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的数据保持一致。相关数据如与2022-2023学年质量报告数据(附件3)相比有下降的,请作出相应说明。
三、工作任务安排
1. 各有关负责单位根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解表及要求(附件1),填报相应的表格数据(附件2 )和撰写文本支撑材料(WORD文档)。各参与单位保持与负责单位的联系,有需要时向负责单位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
2. 本科生院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数据汇总、材料整合、文稿编写等工作。
3. 提交学校审定,经校园网公示并定稿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并在学校信息公开栏向全社会发布。
四、材料提交
1.各单位于2023年10月7日(周六)下午下班前将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690409995@qq.com邮箱。
2.各负责单位于10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行政楼325室,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690409995@qq.com邮箱。参与单位不需提交材料到本科生院。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质量年报的编制工作,将本项工作常态化,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撰写内容及支撑数据的上报工作。
附件:1.各单位任务分解表及要求
2.部分支撑材料附表
联系人:李宝盛
电 话:85281631
QQ工作群:755679411
本科生院
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